情誡
Sunday, November 04, 2007
情誡 - 王菲
曲︰Adrian Chan 詞︰林夕 編︰Alex San
不要迷信情變等於燈滅
不要含淚直到與他肯定再不相見
愛恨無須壯烈 不隨便狂熱
不要迷信汗腺滲出綺麗
不要虔誠直到懂得怎樣去愛魔鬼
紀念留給下世 不對別人發誓
誰亦記得 不能容他寵壞 不要對他倚賴
感情隨他出賣 若你喜歡猶大
示愛不宜抬高姿態 不要太明目張膽崇拜
一字記之曰〔談情不似遊街〕
把紀念留給下世 不對別人發誓
為這為那談情為了 享受
為你為我為何為他 忍受
posted by teopag @ 11:45 PM,